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烘筒安装使用注意事项

时间:2021-06-15 浏览:833

该设备具有爆炸危险,使用前务必阅读本注意事项,否则不得投入使用,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
1、烘筒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到当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,领取使用证。

2、安装、维修单位需具有相应的安装、维修资质。

3、操作人员需领取特种设备作业证。

4、当烘筒使用的压力源高于其设计压力、设计温度时,必须在通向容器的管路上装设减压、减温装置。

5、在减压阀的低压侧必须安装符合以下要求的安全阀、压力表:

、安全阀整定压力不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,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单位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。

⑵、压力表的表盘刻度值不超过容器工作压力的1.53.0倍,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。压力表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。

6、使用过程时,必须缓慢升压、缓慢降压,不得超温超压。

7、烘筒在使用过程中疏水器应正常排水,并注意疏水器是否灵敏,否则应及时更换。

8.如烘筒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正常排水,应检查疏水器及虹吸管是否损坏,并及时更换。避免虹吸管与封头的摩擦,而加速封头局部减薄导致安全隐患。

9.烘筒使用进行定期检查。

10、烘筒使用过程中不得受外力撞击。当发现下列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如:超压、超温、变形、有异常响声、泄漏、腐蚀、磨损、材质劣化等异常现象。

11、不得私自维修改造该设备。

以上事项仅供参考,各烘筒制造单位可根据产品具体情况进行增减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泰州科世茂工程设备有限公司